js3845金沙线路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28

js3845金沙线路2023级本科生:

 

为了稳步推进学校专业(类)招生与改革培养,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根据《js3845金沙线路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18〕12号)(附件1)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学院正式启动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流对象

2023级参加财政学类培养的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进入专业类培养的本科生、未参加过专业分流的复学二年级本科生)。已经明确修读专业的财政学(数字财税卓越人才实验班)、财政学(中英班)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范围

仅限于本专业类招生中标注的办学专业。学生专业分流时,不得选择跨本专业类招生的办学专业。本次专业分流涉及财政学类一个专业大类。

 

三、专业分流报名要求

详见《js3845金沙线路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附件3)。

 

四、专业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一)学生分流意愿调研(10月10日10点--14日17点)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职业规划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志愿,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4。

 

(二)学校公布分流计划(10月18日之前)

学校下达各专业分流计划数后另行通知。

 

(三)学院专业分流宣讲(10月21日--25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生网上报名(10月28日10点--11月1日17点)

学生登陆综合教务系统,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可参照附件4。

 

(五)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并公示(11月4日--6日)

1.学院根据学校专业分流文件以及《js3845金沙线路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对参加本次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中,成绩审核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2.考核结束后将专业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公示。

 

(六)名单上报教务部(11月8日15点前)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分流名单上报教务部。

 

(七)学校发文(11月15日前)

经学校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本次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五、工作要求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分流文件及学院分流实施细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做好此次2023级专业分流咨询、宣导和考核、录取工作。

 

联系电话:88386486。

 

附件1:关于印发《js3845金沙线路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做好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js3845金沙线路财政学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pdf

附件4:学生报名操作指南.pdf

  

js3845金沙线路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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