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js3845金沙线路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中南大教字〔2021〕29号)第二十七条,学生仅在因身体原因、心理疾病、考试冲突等原因确不能参加考核时方可申请缓考。本次期末考试缓考申请通过新版教务系统全程线上进行,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对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7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7月7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复议申请交到南湖校区文泉楼北4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财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学生名单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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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