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js3845金沙线路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开展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财税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21年12月第5次修订)》的规定与要求,经学生个人申报和答辩、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查,现将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和综合排名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js3845金沙线路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文泉北楼404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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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2023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和综合排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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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2日